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16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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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》,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省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(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报告电子版可在省路政执法总队门户网站下载)
  一、概述
  2013年,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,省路政执法总队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公开制度逐步规范,公开渠道不断扩展,公开内容更加丰富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。
  (一)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规范。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成立了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,指定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具体组织工作由总队办公室、信息处负责,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,办公室审核报请总队领导同意后,统一发布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档案管理、信息工作、网站工作相结合,确保工作有专门机构,责任到岗,责任到人。
  (二)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善。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,更新了《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,编制了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蓝本,对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的15类25项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,并据此及时公开和更新了规范性文件、办事指南及其他政务类信息,尽最大限度把路政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法规、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布。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截至2013年底,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,其中工作动态类67条,通知公告类15条。
  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我单位2013年未接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  四、复议、诉讼情况
  2013年度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  五、费用收支情况
  2013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。
  六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    2013年,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,虽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,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。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,信息的深度广度不够。二是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,部分信息未能按照时限及时公开,致使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公开未能达到最佳效果。三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,部分支队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一些,有的支队差一些。
    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按照《条例》精神,认真落实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,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,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努力提高服务质量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,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,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,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。改进并完善网站中存在的问题,全面强化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,积极抓好网上查询、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。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按照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体要求,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逐步扩大公开范围,丰富公开内容,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,提高网站知晓度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,加大网站宣传力度,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,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路政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,将网站打造对外宣传、交流互动的高效平台。

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
2013年2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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